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勿入“代理退保”深坑,理性认识保证保险

时间:2020-08-25 09:40:41     来源:财讯界

 

“只要你把账号、身份证告诉我,我有内部资源帮你退保。”这样的虚假宣传看似“为你着想”,实则暗藏深坑。据了解,一些从事“代理退保”的个人或团体引诱消费者终止正常保险合同,使消费者丧失保险带来的风险保障,消费者未来再次投保时,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、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;有的不法分子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交纳定金,诱导消费者“退旧投新”,购买所谓“高收益”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;还可能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,截留消费者退保资金,甚至诱导消费者落入非法集资骗局。

日前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向保险机构及广大保险消费者发布防范“代理退保”有关风险提示。风险提示指出,“代理退保”行为对保险消费者存在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等风险,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要理性退保,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对于“代理退保”形式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指出,包括冒充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或保险公司人员,以“与监管部门合作”“有内部资源”等名义,通过电话、微信、网络等方式作虚假宣传。同时,还有谎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“存在欺诈行为,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”、“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”等,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退保,甚至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,以赚取佣金等。

值得注意的是,“代理退保”的黑色产业链正在向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蔓延。今年以来,中国银保监会及多地银保监局陆续发布风险提示,并且非常清晰地阐述了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的作用,但依然有个人或机构为牟取私利极力怂恿消费者退保。然而,这个人或机构其实是在为消费者“挖坑”。

一方面,“代理退保”个人或团体在代理投诉、全额退费时可能造成消费者贷款逾期、保费断交等合同违约,从而形成征信不良记录,对消费者未来的贷款、出行、就业等产生不良影响。另一方面,“代理退保”个人或团体教唆、指使一些消费者编造理由、伪造证据、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投诉、举报或诬告,消费者可能因此参与违法行为。

目前,全国多地银保监局纷纷发布风险提示,特别提醒通过购买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办理贷款的金融消费者,要正确认识个人借款保证保险,办理个人借贷业务后应遵守合同约定,按时还款付息,除需偿还贷款本金和贷款利息之外,还需要承担保险费成本。如有逾期或违约,将会记入个人征信系统,对未来个人的贷款、出行、就业、任职等产生不良影响。

防骗不如戒贪,防人不如防己。希望每一位消费者心理都有杆秤,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念,不断提升自己的金融素养,让骗子无机可乘,无缝可钻!

免责声明:市场有风险,选择需谨慎!此文仅供参考,不作买卖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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